高压对焊法兰
高压对焊法兰适用于压力或温度大幅度波动的管线或高温、高压及低温的管道,也用于输送价格昂贵、易燃、易爆介质的管路上。高压对焊法兰不易变形,密封好,凹凸式密封面对焊法兰,应用广泛,公称压力PN在16MPa左右。对焊法兰
对焊法兰适用于压力或温度大幅度波动的管线或高温、高压及低温的管道,也用于输送价格昂贵、易燃、易爆介质对焊法兰不易变形,对焊法兰,密封好,应用广泛,光滑式对焊法兰,公称压力PN在16MPa左右。法兰盘的对接尺寸随公称压力而改变,从而造成等径法兰盘常常无法对接,供应对焊法兰,订货、制造、储运、安装、检修、维护等实际工作非常麻烦,对 0.25、0.6 MPa法兰盘采用1.0 MPa的对接尺寸,厚度仍采用原来的三种规格,从而实现对接尺寸的简约化。对焊法兰
锻造对焊法兰一般比铸造法兰含碳低不易生锈,锻件流线型好,组织比较致密,机械性能优于铸造法兰;
锻造工艺不当也会出现晶粒大或不均,硬化裂纹现象,锻造成本**铸造法兰。
锻件比铸件能承受更高的剪切力和拉伸力。
对焊法兰应经超声波探伤,无分层缺陷;
2、应沿钢材轧制方向切割成条状,经弯制对焊成圆环,并使钢材的表面形成环的柱面。不得采用钢板直接机加工成带颈对焊法兰;
3、圆环的对接焊缝应采用全熔透焊缝;
4、圆环的对接焊缝应进行焊后热处理,并作**射线或超声波探伤,且射线探伤符合JB4730的II级要求,超声波探伤符合 JB4730的I级要求。 对焊法兰
、对焊法兰的级别及其技术要求应符合JB4726-4728的相应要求。
1、公称压力PN为0.25MP-1.0MPa的碳素钢、奥氏体不锈钢锻件允许采用Ⅰ级锻件。
2、除以下规定外,公称压力PN为1.6MPa-6.3MPa的锻件应符合Ⅱ级或Ⅱ级以上锻件级别的要求。
3、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,应符合Ⅲ及锻件的要求:
(1)公称压力PN≥10.0MPa法兰用锻件;
(2)公称压力PN>4.0MPa的铬钼钢锻件;
(3)公称压力PN>1.6MPa且工作温度≤-20摄氏度的铁素体钢锻件。 对焊法兰